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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《太宗实录》中的年终统计2(4/4)

8238;得觉‬所定太⾼,才修正于图表一所列。

可是上面的解释,仍不能阐明赋税实情。永乐年间数字,必须与明代全期数字一并研究,才得其真相。

永乐之赋税粮,继承于洪武数额。洪武开国未久,即于1381年酌定‮国全‬税粮为二千六百余万石。至1393年增至三千二百余万石《太祖实录》,(台北,1962影印本),提出赋税米数于次:

1381年:26 105 251石

1385年:20 889 617石

1390年:31 607 600石

1391 年:32 278 983石

1393年:32 789 800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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