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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一十三章玄魂纵横天戒(2/3)



如果自己刚开始炼化了丹蒙给自己的那块极为纯,品质极的血石的话,内的血就不会缺少的这么厉害,那么行血炼戒指也会容易许多。

虽然满地逝去的生不都是凌云所杀,但死后却被凌云近乎毁尸灭迹,凌云的心底还是有着很的负罪的。

不过凌云不会因为这很的罪恶而放弃自己的行动。医生能解剖尸岂不比自己的举动更加罪恶,有些事情,说和是不同的,所的环境不同,情况也不同。

当凌云内的玄斗气几乎耗尽,一厚的玄斗气十之七八都注石中,让血化后一同被戒指收后,戒指的血炼终于告一段落,完成了第一次血炼。

对于自己的兄弟,凌云有的时候愿意自己喝汤,让兄弟吃而丝毫不悔。毕竟,凌云心中认为最珍贵的,便是这真情。为此,凌云愿意尽力去追求,维护。

此时,凌云终于明白丹蒙为什么将血炼之术封印到血石中给自己了。

随着凌云大量的玄斗气注快要完全凝结的血石中,血石立刻极为快速的化为一团血红,散发着大量活泼的能量。

,血收大量能量化的这个过程与糖块并不一样,糖块加化的过程是可逆的。但血石注能量化后,如果不尽快炼化化后的血石,那么血化后的会迅速分解,能量散空气中,本化为一滩毫无能量的清。血石的固状态转化并不可逆。

待凌云仔细观察,认了戒指的材质后,瞬间被自己的认知惊吓到了。

为了血炼这枚戒指,凌云吐了上千毫升血,真正的血气亏损,要不是内有玄斗气与大量沉淀的药撑着,凌云说不好就气血亏虚而死了。

至少,凌云以后就可以用血炼之术凝结成血石,然后再将戒指行血炼。不用每杀一兽就行血炼戒指,那样太麻烦了。

经过凌云无意中的举动,反而让血炼中的戒指收血的速度越加快了,让凌云为以后再次将戒指行血炼方便了许多。

毕竟,血炼之术还有一缺陷,便是血炼时必需得使用新鲜血。当然,新鲜血是一个泛指,指不超过半天,也就是五个小时的鲜血,而且血越新鲜越好,当然用自己的鲜血行血炼最好。

还好自己命,从小饱经磨难,失去大量血并没有丢掉自己的小命,这样一来,血给十三,反而可以让十三得到更大的帮助。

想到这儿,凌云将院落冲洗净后,看向了自己辛辛苦苦血炼来的戒指。

受到自己的举动带来的良好变化,凌云也微微兴奋,已稍稍缓了过来,内开始产生一些血的凌云也想早些将戒指血炼完成,然后安心恢复内的血,行休养。

否则,凌云也不会因为叔叔的失踪而毅然离家寻找叔叔了。毕竟,凌云还只是个半大的孩

正在行血炼的戒指受到这些活泼的能量后,便如同正在喝的汉看到了酒,无比兴奋的将这些活泼的能量纷纷戒指内,收能量的速度瞬间有了飞跃。

血炼后的戒指与血炼前在造型上没有什么改变,但材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。

血炼完成后,凌云看到满地的狼藉与一地都看不原样来的残尸,忍着内心的罪恶,使用法术施放大片的,将整个院落冲洗了一遍。

当然,凌云并不是没脑,有句话叫士为知己者死。凌云不会傻乎乎的无论别人对自己是真情还是假意,都去贴脸。

凌云的格就是这样,你对他好,他会加倍的对你好。这样的格看起来普通,但真正拥有的人太少,极为珍贵。

只是自己因为想着要将血炼秘术的修行悟留给十三,却差送了自己的小命。

只是人力有穷,所以才借外相补。而血石却可以完善这一的不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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