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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案第七章tou号嫌疑犯(2/2)

照海吩咐他,他立即兔般跑去了。照海想,现在证据确凿,奇怪的是,所有的罪证都指向姜振,他还有什么好说的呢。

到现在,姜振真正成为了号嫌疑犯。下午的时候,照海带着队员直接从宾馆逮住了他。奇怪的是他竟然没跑,静静地等着警察来抓自己。

“不,我从没有买过士的宁。之前我都不知那是什么东西,我所知的毒药只有毒鼠。”

再次问到周一下午姜振的行踪时,他看起来痛苦不安。照海郑重地说:“现在你还拒绝说明周一下午你在什么地方吗?”

他毫无反抗,只是无可奈何地自言自语:“可笑,我竟然杀死了我最心的女人?”

“看情况说吧,如果情节不严重的话可能不会追究你的责任。但我告诉你,你如果隐瞒不报的话,只会让你承担更严重的后果。”

话不会把我抓起来吧?”

无语!照海听着这番表白都无语!或者他们真的都看错了!如果他的不在场证明成立的话,那么他们就无权再扣留姜振,释放他是早晚的事情。问题是如果他不是号嫌疑犯,那么谁是?

一路上,他一言不发,有时会喃喃着哼上两句:“我可怜的玲,我可怜的玲~~~”

“我们有证人,他证实确实是你在药房买的士的宁,还有你的亲笔签名。”

一阵沉默,房间里是个掉针也能听见的状况。过了半天,他才犹豫着说:“是,是姜振。”为了摆脱自己的责任,他急忙解释说:“士的宁严格对外销售,这常识我也知。可是那天是姜振亲自来买,他是玫瑰庄园的人,他说他要毒死狗,他养的一条狗得了狂犬病,他不得不把它杀了避免它害人。我想既然是姜振,应该没有问题。”他又停下来,想了两分钟又说:“还有,他给了我二百元的好费。所以,我就从了。”他抬起,瞪着照海说:“我本没有想到他会拿去杀人,我真的没有想过。如果我知他拿它去杀人的话,我怎么也不会卖过他的。”

他憋了半天才吭吭嗤嗤地说:“上周一的晚上,我偷偷卖过一些士的宁。”

照海把登记本拿给他,让他看2号那天的签名。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:姜振

照海接过来纸张,看上面的签名确实大相径。即使如此,照海还是找了笔迹鉴定专家,对登记本上的签名和他在纸上写的签名了鉴定,事实证明,姜振说的是事实。登记本上的签名确实不是他写的。如果药房的年轻人见到的不是姜振本人,那么他见到的姜振是谁?那个冒名替的人才是真正的嫌犯。

“哦,现在把登记本拿过来。”

姜振双手中,过了好久才挣扎着说:“好吧,那天下午我和朱咏梅在一起。我不能说,这里的人一直在说我和她有不正常关系。玲还没有土为安,我怎么能忍心让这些造谣再次伤害她。都是我的错,全都是我的错,所以,我愿意承受这些这些误会,但要说我杀死了玲,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。我死也不会伤害她的。我知你们都不相信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纯粹的情,可是我敢说我对玲的情就是。我她!”

对于前这个表现沉痛的中年人,照海不得不提醒他说:“姜振,你现在应该担心的不是你死去的老婆,而是你自己。你可能上就会因为谋杀而被抓了。”

照海一句训话让年轻人双都抖起来。他吓得脸发白,张地说:“所以我一直不敢过来,我怕你们把我抓起来。可是我当时也留了个心,我让他在一张登记本上签了名。”

一些队员看到这里的时候忍不住偷笑。他嘴中的玲似乎是个年方十八的少女,可是只要知的人都清楚那不过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。他稽的亲就像是有人在抱着一条狗叫亲的,让妈妈亲亲那样的话。

看到签名的时候,他竟然笑了。他不声不响地拿起桌上的笔和一张空白纸,在上面从容地签上自己的名字,然后拿给照海看说:“你看到了吗,签名本不是我写的。我写的‘弓’是这样的,而上面的‘弓’是那样的。不信你们可以笔迹鉴定,是不是我写的,看结果就知了。”

“私自卖违禁品你就一也没有想过后果?”

在警局审讯室,照海把药房年轻人的话重述了一遍,并严肃地问他:“上周一你曾经在‘同济’大药房购买士的宁吗?”

上周一,也就是宋玲被杀前一天晚上。照海兴奋地扬起眉问:“你卖给谁了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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