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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有时张着在嘴打呵欠,有时百无聊赖地踢着垃圾或碎石子,然后跟着那只流狼野狗;看她看着它一下子小便,一下子闻闻嗅嗅路旁的垃圾。它停下来,她也跟着停下来;它张腿搔痒,她也跟着摸摸头发。小野狗逛累了,路边一趴就睡起来,她跟着眯着眼,坐在一旁打盹;等它睡饱了,到处打转,她又跟着四处乱跑。
他看得惊讶极了!又皱眉又说不出什么感觉滋味。怎么会有这么懒散又没目的的人生?他忙碌惯了,但生活也就是那一套…工作、应酬、女友为伴、烛光晚餐,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这样过日子,这么无所事事!
这在他的经验之外。他一下午像个傻瓜一样,跟着她到处乱转。想想,实在太不经济了。但再想,他陪着露露逛那些精品店,不是更浪费时间?
不,那不一样!甩甩头,坚定地告诉自己。他拿出手机,拨了露露的电话,才刚接通,却见徐爱潘突然仰天大叫一声,然后蹲了下去。
他吓了一跳,以为她怎么了,连忙收起电话。但只片刻,却见她无事地站起来。路上行人奇怪地看看她,她没理会那些眼光,深深吸一口,继续往前走。而后,像是累了,随便在人行道旁的椅子就坐下来。
他远远看着。她身旁来坐了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,家庭主妇那型,热络地跟她搭讪。她不太说话,眼神着远,总没在看任何人似的,渐渐昏暗的天光下,给人一种漂泊感。
那神情教他一动,再忍不住了,走了过去。
“在等传奇吗?”他越过那道人际守则中“禁行”的界线,靠近了。
徐爱潘先是愣了一下,才慢慢抬起头。
怎么是你?她没开口,但表情在这么说。
胖女人识趣地走开。他在她身旁坐下,靠得更近了;一步一步的,他一直在接近。
“天黑了,怎么还不回去?”声音平衡地,问得很家常,好像他们已经认识好几千几百年,有一种地久天长。
大概是夜幕的关系,徐爱潘仅是摇摇头,也不认为他问得有什么唐突。只是觉得奇怪:“你怎么会在这里?”她不认为徐楚是属于那种天黑了以后,还会走在街上闲晃的男人。她以为他是属于应酬体系那一类的族种,是属于在咖啡馆、酒肆、剧场、演奏厅里穿梭来回的中产阶层的文化族种。
“怎么不能?”他反诘。
她回答不出为什么,想想,说:“你不是应该有很多工作要忙?你的杂志社?身为老板,压在身上的责任不是比别人都要来得重一些?”
徐楚笑起来。“老板归老板,那些人都比我还能干,有没有我都没关系。”他停一下,侧着脸庞,语气低沉下来:“其实就那么回事,人在世上的存在,并不是那么不可或缺、重要或必要,随时有人可以取代你,责任感只是多余的东西。”
听起来不像自嘲,但又分不出有几分认真。徐爱潘抿抿嘴,沉默了。
她不知道能说什么。她跟徐楚并没有任何可供这般交谈的基础。当然,交情是由浅而深,依据社会化的成人准则,见过面就算朋友了。这个标准很低,但也说明了,在成人的社会里,所谓的友情是多么不值钱的东西。但她太乖戾了,少有人认同她的标准,想想,那一场十年莫名其妙的惦记…笑死人!
“怎么不说话?”徐楚斜侧着身子,倾过脸来。“你好像不太喜欢说话?”
奇怪的,他内心开始充斥一种欲望,想多认识她。
徐爱潘轻微一笑。被他这么一问,更不知道能说什么。花佑芬说她自闭,其实她话应该很多的,只是找不到对象倾诉。把内心事与自己的心事说予人,那是需要一点勇气的;她觉得不语的长空要来得可靠一些,人类太爱说话,太守不住承诺。